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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上飞往美国的旅程

作者:名站88 来源:www.mingzhan88.com 时间:2024-09-12 浏览:
踏上飞往美国的旅程

1971年秋天,拉贾特·古普塔告别了大学时代的恋人安妮塔,在新德里登上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的航班,第一次踏上飞往美国的旅程。这是古普塔第一次离开印度,飞往他国。飞机在阿姆斯特丹做短暂停留,在这里,古普塔和另一个朋友对崭新的奔驰车感到十分好奇,他们像孩子一样欢呼,这些车与他们在德里街头看到的外国大使所开的那种笨重的样子完全不同。随后,飞机降落在伦敦。他们在伦敦看了场戏剧,古普塔还买了件伦敦雾(LondonFog)品牌的雨衣。在买雨衣的时候,古普塔跟他的朋友商量应该买哪种款式,最后,古普塔明智地选择了一件带里衬但价格较贵的雨衣。很快古普塔就发现,波士顿的冬天非常阴冷。

我将一直信守诺言,直到长眠

踏上飞往美国的旅程

在哈佛商学院,古普塔发现自己身边的人都很不一般,他们背景深厚,曾经在最好的私立学校读书、在欧洲度过暑假,在来哈佛商学院之前就通过家庭关系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或华尔街大银行谋得了工作。他们十分自信,气场强大。他们中的很多人,比如古普塔的同班同学爱德华·休恩(EdwardShoen),都有自己固定的朋友圈,这些圈子很私密,且里面都是有钱人。或许有一天,爱德华·休恩将会接手他父亲开创的移动存储运营公司(U-HaulInternational)。对于像瑞·达利欧(RayDalio)这样的人来说,哈佛大学是改变他人生轨迹的一个重要平台,虽然瑞·达利欧的父亲只是一个演奏单簧管跟萨克斯爵士乐的乐手,但达利欧却创立了世界最大的对冲基金公司“桥水基金”。

即使古普塔对这些同学的背景感到惊叹,他也不会显露出来。相反,他在被周围环境所同化与保持印度人特征两者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工作日,古普塔会积极地从室友那里学习美国文化,但到了周末,他经常会去看一场印度电影或者去一个已婚的德里朋友那里吃一顿印度大餐。古普塔非常怀念家乡的辛辣美食,甚至在宿舍里准备了一罐辣泡菜。

虽然同学们都很优秀,但古普塔的内心依然自信平和,因为他是哈佛商学院1973级中年龄最小的一个,也是仅有的3个印度人之一。他们年级的768名学生中,只有30名女生,其中亚裔学生占了一半。“同学中有很多英国人和澳大利亚人,偶尔也可以看到日本人。”古普塔的同班同学格罗弗·T.威克沙姆(GroverT.Wickersham)回忆说,“在那个年代,来自印度的学生还是很少见的。”

古普塔跟其他同学的成长经历不一样,在来哈佛商学院上学之前,古普塔的同学们要么在华尔街工作,要么在军队服兵役,但古普塔在这方面的履历是空白的,他是直接从印度理工学院德里分校来到哈佛商学院的。约翰·卡伯里(JohnCarberry)是古普塔的室友,开学第一天就跟古普塔在名为“莫里斯”的宿舍碰面了。和当时哈佛商学院的所有宿舍一样,他们给自己的宿舍命名也用了金融领域的大人物的名字,纪念为独立战争筹款的罗伯特·莫里斯(RobertMorris)。“我对古普塔的第一印象就是他人不错,”约翰·卡伯里说,“他一点儿都不张扬,如果非要说感觉的话,他看上去很乖、很善良,或许带有那么一点儿天真,不过是那种积极向上、令人愉悦的感觉。”

古普塔和卡伯里同住一个大套间,这个大套间有4个房间,每个房间可以住两个人,但这4个房间又共用一个洗漱间。古普塔第一年的室友是戴维·曼利(DavidManly),如果说古普塔是外国人,那么曼利就是乡下人。曼利是从纽约北部地区的一个小镇考到哈佛商学院的,他被古普塔彬彬有礼的态度以及其来自“神秘东方”的背景所吸引。在古普塔宿舍的书桌上,有一张便笺,上面写着:“我将一直信守诺言,直到长眠——罗伯特·弗罗斯特。”这是古普塔的父亲临终前给他留下的话。因为跟尼赫鲁走得比较近,古普塔知道这首诗是这位印度领导人的最爱。

这个大套间的8位成员非常团结,经常互相串门讨论商业案例,或者是闲聊到深夜,聊以慰藉日常学习的辛苦。每天晚上,他们8个人都会“长途跋涉”400多米去克莱思大厦吃晚饭,波士顿的冬天寒冷刺骨,他们通常走地下通道,这个通道算是哈佛商学院的一大特色。卡伯里说:“我们走路和吃饭的时候,不是在讨论白天研究的商业案例,就是看看是否有人已经开始研究明天的课上要讨论的商业案例。”

哈佛商学院的选才模式与世界顶级音乐学院的选才模式类似,顶级音乐学院挑选有天赋的钢琴家、小提琴家,培养他们成为殿堂级的音乐大师;哈佛商学院则是选择商业领域里的奇才,然后再将他们培养成为全球商界的精英或领袖。跟顶级音乐学院的想法一样,哈佛商学院意识到仅仅是有天赋还不足以成为卓有成就的领导者。因此,基于这一哲学思想的教学基石就是重视实践、实践、再实践。用弗雷德·斯特迪文特(FredSturdivant)的话说,这一理念就是“你不用教学生读书来获得做生意的本领,你只需要在他们读书的两年时间里,让他们自己做各种决策,从而明白商业到底是怎么回事”。

时年32岁的斯特迪文特自称是狂妄自大的人,但他在同学们心中的印象却不是这样,大家都觉得他像1973年的电影《平步青云》(ThePaperChase)里面,以严格著称的哈佛法学院教授小查尔斯·金斯菲尔德(CharlesKingsfieldJr.)。与金斯菲尔德教授的课堂教学风格类似,哈佛商学院课堂教学中的关键方法之一就是“冷点名”,也就是老师会随机选择学生来回答问题。每次上课,斯特迪文特就像“盖世太保军官”那样径直走进阶梯教室,卡伯里回忆道。转身之后头也不抬,斯特迪文特就开口说:“克拉克先生,从你这里开始吧。”汤森·克拉克(TownsendClarke)总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克拉克身高大约1.9米,体重约110千克,纤细的金发,方下巴。据说,他是从西点军校毕业的,是足球运动员,服完兵役后,就来到了哈佛商学院读书。克拉克用了15分钟的时间对HesperSilver公司的银制餐具市场营销案例做出深入透彻的分析。当克拉克分析结束的时候,斯特迪文特面无表情,说道:“克拉克先生,如果你只会引用案例而没有自己的想法,我们还是问问别人吧。”

克拉克在新学期的第一节课上被第一个点名并不是偶然的。在新学期前一天晚上的聚会中,斯特迪文特说他准备找一个“学霸”,此人抗压能力必须很强大,能够在新课堂上压得住阵。当同学们跟斯特迪文特说克拉克可以担当此任时,斯特迪文特教授对克拉克似乎并不是很满意。“当我问到‘克拉克先生,可以从你这里开始吗’的时候,这个年轻人一下子跳起来,并大声回答‘长官,是,长官’,”斯特迪文特说,“他当时这个回答吓了我一大跳。每个在座的人都受到了惊吓,都在思考,难道我也必须这么做?”

商界的“洛奇”

当卡伯里和其他同学在哈佛商学院艰难地度过第一学期时,古普塔却悠闲自在。“古普塔能够轻松地处理这一切,”卡伯里说,“哈佛商学院的课业压力对古普塔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我们对此印象深刻。”尽管古普塔在商界没有任何实际工作经验,但他驾驭一份财务报表的熟练度跟之前在公司工作过的哈佛商学院同学一样。朋友们都惊叹古普塔处理难题的能力,他总能比别的同学更快地发现核心问题所在。“如果你在案例分析方面遇到麻烦,古普塔会很乐意把你从麻烦中解救出来。”卡伯里说,“但是他不会直接告诉你答案,他会说‘你有没有这样考虑过?’他总能给你一些有价值的启发。”

作为哈佛商学院的“阿尔法雄性”(5)自然有着让人自豪的光环,但古普塔成名靠的不是阿尔法雄性。在一张班级宣传照上,古普塔看上去有些内敛。“当你看到这个人时,你能感觉到他跟尼赫鲁神似。即使没有穿夹克,他也会穿一件高领衬衫。”威克沙姆回忆当年的情形时说道,“在小组讨论的时候,同学经常会问,‘古普塔,你有什么看法?’”很少有人能体会到在印度理工学院学习是怎样的一种感受,除非你能够想象出比在麻省理工学院学习还要辛苦3倍是什么样的感受。每个进入印度理工学院学习的学生都证明了自己非同寻常的聪明。他们在印度理工学院都是用一把简单的尺子来完成作业的,而在麻省理工学院,学生则可以使用计算机。威克沙姆对古普塔印象很深的一点是他平凡的出身,他与那些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哈佛商学院学生有很大区别。“看到古普塔,我总觉得他就是那个证明这个系统能够运转下去的例子。”威克沙姆说,“这是美国的精英教育方式,不管你是谁或是来自什么样的家庭。如果你相信精英教育,你就可以成为其中的一员,古普塔就是这样的一员,就是精英。对我来说,古普塔就是那道闪亮的光,渐行渐远。如果他们拍一部像《洛奇》(Rocky)这样的商业题材电影,古普塔一定是主角。”

威克沙姆说,古普塔在刚到哈佛商学院的6个星期里,作为一个工科学生过得如鱼得水,是因为这些课程都是基于数量关系的。但是,当课程慢慢加入更多人文社科的知识时,威克沙姆以为古普塔肯定会觉得很难,像很多数学天才那样,但古普塔并没有这样的感觉。尽管古普塔在课堂上并不活跃,但他仍然非常优秀,这让大家都感到很神奇。众所周知,总评成绩很大一部分来源于课堂参与度,这种方式能通过课堂激励,唤起学生们争强好胜的斗志,每个同学都期待自己比别人表现得更出色。

在随后的几年里,古普塔意识到他在课堂上的沉默表现是在哈佛商学院学习的一大短板,也许这归因于他在印度的成长方式,印度学生的成绩评价通过书面表现完成,而不依赖于课堂参与。最后,古普塔与给他上过课的5位教授中的3位协商一致,他的所有成绩都依照期末考卷的卷面成绩评定,而不考虑他的平时课堂表现。

虽然古普塔在课堂上很安静,但他在哈佛商学院还是学到了很多,不管是课内还是课外。卡伯里说,有时候他晚上11点钟从图书馆回来,会发现古普塔一边做案例分析,一边还看着电视,古普塔经常看星期一的《足球之夜》(MondayNightFootball)这档节目。古普塔的学习能力很强。在第一学期,11月中旬的时候,古普塔常常大谈比赛的细节,告诉卡伯里某支球队的战略设计及队员的构成。在古普塔来美国两三个月的时候,他和卡伯里在宿舍看一场足球比赛,“我记得那场比赛是维京队对阵巨人队,”卡伯里说,“在比赛的关键时刻,维京队控球,古普塔跟我说,他想巨人队此时需要‘红狗’(6)。”

其他几次,当卡伯里很晚才回到“莫里斯”宿舍的时候,他发现室友古普塔正在看约翰尼·卡森(JohnnyCarson)的节目。“他正在汲取美国文化。”当回顾古普塔来美国后第一年的表现时,卡伯里如此说道。

尽管古普塔热切地渴望浸泡在美国文化里,但他对美国人一度非常活跃的话题却保持沉默。“古普塔会一直保持沉默,”约翰·霍克(JohnHook)说,霍克现在是一家对冲基金公司全球宏观经济走势的顾问,“古普塔不想跟任何人争辩,这其实并不是他的问题。”古普塔在印度长大,别人总是拿他跟他父亲比较,他确实也继承了他父亲的智慧与英俊的外表。但随着古普塔在美国变得越来越成熟,他跟父亲的共同点越来越少,而差异则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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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哈佛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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